河北省出台《安全生产观摩式执法检查工作规范

2020-04-02 11:43 融正安全评价

为贯彻落实5月4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安全生产调度会议精神,在经济下行压力增大的情况下,越要严格安全监管执法,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。近日,河北省出台《安全生产观摩式执法检查工作规范》,积极转变监管执法方式,推行观摩式执法,形成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一体化执法监察格局。  

观摩式执法检查坚持以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为主,重点是教方法、带队伍,关键是提高企业排查隐患的能力,核心是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。省、市安全监管部门开展观摩式执法检查,要邀请当地县(市、区)安全监管部门主管领导、安监执法部门和乡镇安监站相关人员参加。观摩式执法检查开始前要召开动员会,结束后召开检查意见反馈暨安全生产警示会议。观摩分组坚持点线结合的原则。对规模较小的企业,可选择不同的观摩点,逐点轮流观摩;对规模较大的企业,可设置不同的观摩线路,分头组织。执法人员和专家要结合发现的隐患和问题,区分观摩人员的不同层次,各有侧重地进行说明与讲解。对监管人员,应重点讲解如何开展规范化执法,内容包括检查的重点内容和方式、方法等。对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,应现场指明存在隐患和问题的事实,明确法律法规、规章、标准的具体规定。必要时应列举相关的事故案例,提出完善、整改的建议。  

河北省出台《安全生产观摩式执法检查工作规范》进一步规范了安全生产(含职业卫生)观摩式执法检查行为,提升了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,并为同类企业提供相互学习交流的机会,进一步提高全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效能。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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